過路、過橋費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稅率、政策依據

     

    來源:會計家園   時間:2022-03-04   瀏覽量:826次


     

    摘要:過路、過橋費如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現在公司ETC卡充值后取得發票是增值稅普通發票。能否按照財稅20164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過路、過橋費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稅率、政策依據如下。

     

    根據財稅〔2016〕47號財稅〔2016〕86號規定: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201651日起(停止執行時間另行通知),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政策解讀:

    1.政策期限

    201651日起,停止執行時間另行通知。

    【解讀】雖政策分為兩段201651日至731日和201681日起執行,停止執行時間另行通知,20167月份的通行費的發票,還可以在8月及以后按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2.可抵扣憑證

     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

    1)取得的通行費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是說取得通行費增值稅普通發票也屬于增值稅抵扣憑證,通行費普通發票抵扣時不需要認證,是按照發票上注明的金額計算抵扣。

    【解讀1】取得通行費增值稅普通發票/營業稅發票,不需要認證而可以計算抵扣,如果通行費取得專票(基本上暫時不可能),按照認證抵扣操作。

    【解讀2】取得的通行費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不需要認證,也就沒有認證期限180天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沒有后續政策規定,2016515日發生的通行費可以在20171月計算抵扣.

    2)發生在201651日至2016630日期間的通行費,可以憑取得營業稅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也是按照發票上注明的金額進行計算抵扣。

    【解讀1201671日后的的通行費,需取得增值稅發票(含普通發票和專票)才能抵扣進項稅額。

    【解讀2】發生在201651日至2016630日期間的通行費,即使取得營業稅發票,由于沒有抵扣及認證期限,可以在以后月份計算抵扣。

    【解讀3】取得營業稅發票,也是按照發票上注明的金額進行計算抵扣。

    3)取得財政票據,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但是可以作為記賬憑證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 

    4)財政票據、增值稅普通發票和營業稅發票的區別。主要看票據監制章:

    ——財政票據上監制章印有財政票據監制章 中央或***省市 財政部監制的字樣;

    ——增值稅發票上監制章印有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 ***省市 國家稅務總局監制的字樣;

    ——營業稅發票上監制章印有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 ***省市 地方稅務局監制的字樣。

    3通過ETC方式支付的過路費抵扣實務

    【例】:1、公司的車輛統一辦理了ETC卡充值,充值后取得的發票能否按照過路過橋費計算抵扣?

     2、:現在公司ETC卡充值后取得發票是增值稅普通發票。能否按照財稅2016年4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解析: 

    1、ETC充值卡充值時并未實際接受道路通行服務,其充值取得的發票,不能按照過路過橋費計算抵扣。

    2、:財稅【2016】47號文中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政策中所說的可計算抵扣的通行費發票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所開具的發票(不含財政票據)。如您公司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屬于上述發票,可按現行規定計算抵扣增值稅。

     備注:財稅〔2016〕86號文件作為財稅【2016】47號文件的政策延續,沒有發生大的變化。

    過路費可以抵扣進項稅,當然,前提你得是一般納稅人,快看看規定吧!

     

    財稅[2016]86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保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平穩運行,現將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二、本通知自201681日起執行,停止執行時間另行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83

    這個規定看的一頭霧水啊,什么是通行費發票?什么是財政票據?申報表怎么填?

    1、如何抵扣?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

    = 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

    =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2、如何辨別可抵扣發票?

    財政票據類通行費發票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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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稅監制通行費發票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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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不懂能否抵扣,也看不懂過橋費發票和高速公路發票的,可以這樣做:

    一看是財政部監制章還是稅務機關監制章,財政部監制的不可以抵扣,稅務機關監制的可以抵扣。

    二看是否有一級(或二級)公路字樣;

    三看發票專用章是不是xx高速公路公司,xx大橋公司,高速公路公司開具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大橋公司開具的過橋費都可以抵扣。

    3、如何申報填寫抵扣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道路、橋、閘通行費,以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計算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填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8其他。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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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是不是知道過路費怎么抵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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