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符合條件的企業,應當在年度匯算清繳時進行關聯申報。企業到底需不需要進行關聯申報?申報易錯風險點提示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以下簡稱《公告》)相關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應當在年度匯算清繳時進行關聯申報。 一、哪些企業需要進行2021年度關聯申報? 按照《公告》要求,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年度內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應當進行關聯申報。 溫馨提示: (一)只要在匯算年度內與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無論是與境內關聯方還是與境外關聯方,都需要報送關聯申報。 (二)此外還需注意,因國別報告的6張附表包含在關聯報告表中,即使您的企業未在2021年度發生關聯交易,但滿足國別報告的填報要求,也需要進行關聯申報。 (三)企業年度內未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且不符合國別報告報送條件的,可以不進行關聯申報。
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所屬稅局 二、企業需在何時進行關聯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在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進行關聯申報。2021年度的關聯申報應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三、什么是關聯關系? 《公告》中規定的關聯關系,根據不同的內容和特點,可以分為以下七類:股權關系、資金借貸關系、特許權關系、購銷和勞務關系、任命或委派關系、親屬關系、實質關系。 四、關聯交易包括哪些類型?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 (一)有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有形資產包括商品、產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資產的轉讓。金融資產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三)無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權、品牌、客戶名單、銷售渠道、特許經營權、政府許可、著作權等。 (四)資金融通。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借貸資金(含集團資金池)、擔保費、各類應計息預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勞務交易。勞務包括市場調查、營銷策劃、代理、設計、咨詢、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合約研發、維修、法律服務、財務管理、審計、招聘、培訓、集中采購等。 五、關聯方是否僅指企業? 不是,關聯方可以是企業、組織或個人。 關聯申報易錯風險點溫馨提示 當前,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正在緊張進行,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是部分企業的必報項目。但由于22張報表的復雜性和專業性,從近年稅務機關審核情況看,在政策理解和表單填寫上都存在較多問題,給企業帶來了一定的稅收風險。為此,小航為您歸納整理了關聯申報的基本要點和33個關聯申報易錯風險點,并逐一進行了解析解答,供您學習參考。 一、關聯申報的基本要點 (一)關聯申報涉及的主要政策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 (二)需要進行關聯申報的企業范圍 1.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或者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在年度內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均需履行關聯申報義務。 2.企業年度內雖未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但符合42號公告第五條規定需要報送國別報告條件的企業。 (三)關聯申報的期限規定 關聯申報的期限與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期限一致,均為申報年度次年的5月31日以前。 (四)未按規定進行關聯申報的稅務風險 1.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企業不提供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資料,或者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未能真實反映其關聯業務往來情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報告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依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3.企業未按照規定進行關聯申報或準備同期資料的,根據《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序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號)第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實施特別納稅調查時會予以重點關注。 二、關聯申報主要風險點 (一)關聯申報項目漏報或誤報風險 1.漏報關聯報表風險 (1)企業錯誤認為只有發生跨境關聯交易才需要進行關聯申報,從而僅發生境內關聯交易的企業沒有進行關聯申報。 (2)未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但符合國別報告報送條件的居民企業,誤認為沒有發生關聯交易從而沒有進行關聯申報。 2.誤報關聯報表風險 不需要進行關聯申報企業,錯誤勾選后以零申報方式錯誤進行了申報。 3.漏報非關聯交易金額風險 企業在填寫G102000《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G106000表《金融資產交易表》、G108000表《關聯勞務表》G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匯總表》時,由于沒有專門填寫非關聯交易信息的欄次,而未注意到相關欄次要求填寫境內外關聯和非關聯交易金額合計數,從而漏報了非關聯交易金額,影響關聯交易占比的計算。 4.漏報境外關聯方風險 企業在填報G112000《境外關聯方信息表》時,要求填報G102000《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G106000《金融資產交易表》、G108000《關聯勞務表》中所有列明的境外關聯方信息,而且是一戶一表,有多少戶應填報的境外關聯方就有多少張表,僅G107000《融通資金表》列明的境外關聯方信息不需要填報。實務中,企業容易漏報境外關聯方。 5.漏報誤報《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風險 報告年度內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進行關聯申報的企業,《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報告企業個別報表信息)》是所有進行關聯申報的獨立核算企業都需要填寫的表格,有的企業存在漏填情況。同時,實務中,一些公司因下設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而容易誤填G113020《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報告企業合并報表信息)》,其實,如果該公司只是下設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并沒有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就只需要填報G113010《年度關聯交易財務狀況分析表(報告企業個別報表信息)》。 (二)關聯申報項目勾選錯誤風險 1.填報表單相關項目勾選錯誤 按照規定,企業在進行關聯申報時,應根據本報告年度實際發生業務,在《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填報表單》列示的報告表單名稱及編號上選擇“填報”或“不填報”,如選擇“填報”的,相應表單就必須填寫具體內容和數據,而不能全部填0;選擇“不填報”的,可以不填報相應表單。但企業存在勾選后卻填報內容為空的情況。 2.“本年度準備同期資料”信息勾選錯誤 同期資料分為主體文檔、本地文檔和特殊事項文檔三種,企業只要滿足其中一種文檔的準備條件。企業對準備同期資料的標準理解不到位,導致出現應勾選但沒有勾選,不應勾選反而勾選的情況。 3.“執行預約定價安排”“簽訂或者執行成本分攤協議”信息勾選錯誤 企業沒有執行約定價安排(包括雙邊和單邊預約定價安排)或成本分攤協議,卻誤勾選了《報告企業信息表》“125執行預約定價安排”“126簽訂或者執行成本分攤協議”。 (三)關聯申報報表內容填報錯誤 1.關聯關系判定填報錯誤風險 在填報G101000《關聯關系表》進行關聯關系判定上,常見的錯誤包括: (1)未按照42號公告區分關聯關系類型; (2)同一關聯方有多個關聯關系類型,但只勾選其中一個或部分關聯關系類型,未按實際情況勾選多個關聯關系類型; (3)只填企業、組織性質的關聯方,漏填個人性質的關聯方。 2.關聯關系存續期填報錯誤風險 在填報G101000《關聯關系表》時,關聯關系年度內發生變化的,起始和截止日期容易填寫錯誤,正確的填寫方法是:除資金借貸關系外,其他各種關聯關系年度內發生變化的,填報實際變化的日期,未發生變化的,填報本報告年度起始和截止日期。 3.關聯交易類型填報錯誤風險 企業在填報關聯交易時,在交易類型分類上,以下問題相對容易出錯: (1)來料加工企業為關聯方提供來料加工服務,并向關聯方收取的加工費,應填報在G102000《有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而不是G108000《關聯勞務表》。 (2)對于技術服務費,不屬于特許權使用費范疇的,應作為勞務費在《關聯勞務表》填報;屬于特許權使用費范疇的,應在《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填報。 (3)委托境外關聯方提供合約研發服務,向關聯方支付合約研發費用,其中費用化部分應在《關聯勞務表》填報,資本化部分應在《無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填報。 (4)涉及研發業務的企業,如果將屬于企業無形資產的研發成果所有權出讓給關聯方,應填報 G103000《無形資產所有權交易表》;如果將屬于企業無形資產的研發成果使用權出讓給關聯方,應填報 G105000《無形資產使用權交易表》;如果是受關聯方委托,僅收取勞務費用,則應填報G108000《關聯勞務表》。 (5)應收賬款在年度內沒有發生轉讓交易,僅發生余額變動的,不需要就應收賬款余額變動情況填報G106000《金融資產交易表》。 (6)企業股東進行股權轉讓時,企業屬于被投資方而不屬于交易方,該交易不屬于企業要申報的關聯股權轉讓交易。實務中,也有企業容易誤將向股東支付股息紅利作為關聯交易報告。 4.《融通資金表》填報錯誤風險 (1)在填報G107000《融通資金表》時,關聯融入或融出資金沒有按要求逐筆填報,而只填前五名或合并填報,可能會影響年度關聯債資比的計算,甚至會被誤判關聯債資比超標。 (2)《融通資金表》“境外關聯交易金額(利息)”和“境內關聯交易金額(利息)”包括直接或者間接取得關聯債權投資而實際列支的利息、支付給關聯方的關聯債權性投資擔保費或者抵押費、特別納稅調整重新定性的利息、融資租賃的融資成本、關聯債權性投資有關的金融衍生工具或者協議的名義利息、取得的關聯債權性投資產生的匯兌損益及其他具有利息性質的費用。企業往往只填報了實際收付的利息,造成漏報風險。 5.“權益性投資股息、紅利分配情況”填報錯誤風險 企業在填報G109000《權益性投資表》時,要特別注意關聯方股東與非關聯方股東的區分。根據42號公告關聯關系的判定,一方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以上,雙方直接或者間接同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達到25%以上的,才構成關聯股權關系。因此《權益性投資表》中“非關聯方股東”是指直接持股比例不足25%,且不滿足其他關聯關系判定條件的股東。 6.《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填報錯誤風險 企業在填報G111000《對外支付款項情況表》時,根據填報說明,該表“本年度向境外支付款項金額”及“其中:向境外關聯方支付款項金額”均要求按照收付實現制,填報企業實際向境外及境外關聯方支付款項金額,實務中,企業可能誤按權責發生制填報,導致對外支付數據填報錯誤。 7.《境外關聯方信息表》數據填報錯誤風險 企業在填報G112000《境外關聯方信息表》時,以下信息容易填報錯誤: (1)“納稅人名稱”應填報境外關聯方名稱,而不是本報告企業的名稱。 (2)“適用所得稅性質的稅種名稱”應填報境外關聯方所在國適用所得稅性質的稅種名稱,應當以中文填報。 (3)“實際稅負”填報境外關聯方在所在國最近年度實際繳納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稅負。實際稅負=實際繳納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稅款金額(扣除各種稅收返還)÷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應納稅所得額×100%。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應納稅所得額小于零的,按零填報。 (4)“享受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稅收優惠”應填報境外關聯方在所在國享受所得稅性質的稅種的稅收優惠,包括各種稅額減免、稅率優惠、減計收入、加計扣除、稅收返還等,如填報“享受法定稅率XX%的減按XX%征收”等。 (5)“上市公司”填報的是境外關聯方的信息,如境外關聯方為上市公司的,如實填報“上市股票代碼”和“上市交易所”相關信息,填報境外關聯方股票上市的交易所時應當以中文填報全稱。 三、國別報告填報有關風險 (一)國別報告錯報誤報風險 企業對國別報告報送義務理解不到位,造成國別報告錯報誤報。理解國別報告報送條件,關鍵要把握如下幾點: 1.“最終控股企業”是指能夠合并其所屬跨國企業集團所有成員實體財務報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業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企業。在填寫《報告企業信息表》時,當“119企業集團最終控股企業”勾選“否”時,“120企業集團最終控股企業名稱”和“121企業集團最終控股企業所在國家(地區)”屬必填項。 2.“上一會計年度”是指該居民企業報告年度所屬期間的上一會計年度。如,某居民企業2022年對所屬期2021年度的關聯業務往來進行關聯申報時,判斷是否要報送國別報告,不是參照202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各類收入金額合計是否超過55億元,而是參照2020年度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各類收入金額合計是否超過55億元。 3.跨國企業集團是指任何在不同國家(地區)含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集團,或該集團包含的某個企業在一個國家(地區)構成稅收居民,同時在另一個國家(地區)通過常設機構從事經營活動而具有納稅義務。某企業雖屬企業集團最終控股企業,但如果該企業集團沒有在境外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應不屬于跨國企業集團,該企業無須報送國別報告。 4.居民企業雖然不是企業集團最終控股企業,但被跨國企業集團指定為國別報告的報送企業,則應按要求報送國別報告,這種情況下,《報告企業信息表》中“122被指定為國別報告的報送企業”應勾選“是”,而“119企業集團最終控股企業”應勾選“否”。 5.當最終控股企業為中國居民企業的跨國企業集團,其信息涉及國家安全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豁免填報部分或者全部國別報告,但企業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相應證明資料。 (二)國別報告表未統一勾選風險 國別報告6張表是一套表格,企業符合國別報告填報標準,在勾選國別報告報表時應同時勾選6張報表,并同時填報,取消勾選時也應同時取消,部分企業在國別報告表勾選時未做到統一勾選。 (三)國別報告表“國家(地區)”填報錯誤風險 企業在填報G114010《國別報告-所得、稅收和業務活動國別分布表》-G114021《國別報告-跨國企業集團成員實體名單(英文表)》時,存在國別報告表中“國家(地區)”填報不完整,且報送成員實體未列示集團“成員實體”構成居民企業的全部稅收管轄地。 (四)國別報告表“關聯方”填報錯誤風險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6號規定,國別報告中跨國企業集團“關聯方”是指其“成員實體”。因而,《國別報告-所得、稅收和業務活動國別分布表》(中英文表)第3列“收入-關聯方”,填報跨國企業集團在第1列填報的國家(地區)每個成員實體與該跨國企業集團在《國別報告-跨國企業集團成員實體名單》(中英文表)中填報的其他成員實體發生交易取得的收入,并按第1列填報的國家(地區)匯總之和。相應地,第2列“收入-非關聯方”填報成員實體與非成員實體發生交易取得的收入。因此,企業填報國別報告時,應特別注意這里所稱的關聯方與42號公告所稱關聯方的區別,部分企業在填報時,沒有注意國別報告表所稱“關聯方”與42號公告所稱“關聯方”的區別,導致收入信息填報出錯。 (五)國別報告附加說明表填報不規范風險 國別報告表附加說明表填寫過于簡單,未能起到補充說明此表應填寫的內容主要有兩項:1.對本國別報告使用的數據來源進行簡要說明。如數據來源較以往年度有所變化,解釋說明變化原因及其影響。2.表G114020“主要業務活動”欄中勾選“其他”的,要說明該成員實體具體業務活動。實務中,有些企業提交的是空白表,不符合填報要求。 來源:云南稅務
以上是【會計家園小編整理:公司需不需要進行關聯申報?】,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公司注冊欄目>>
會計家園一站式創業服務平臺,提供全面、專業、高效的企業服務。包括:代理記賬、注冊地址出租、代辦公司注
冊、會計記賬、社保代理、會計代理、用友代理、出具審計報告、公司注銷、辦理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籌劃服務等。
咨詢“會計家園”客服,即可辦理相關業務,客服電話 13522780767(劉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