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壞賬準備要到稅務局備案嗎?怎么備案?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文件將資產損失資料由報送制,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但是以前的政策是資產發生損失的,應在本年12月31日前,必須出具專項報告,然后申請國稅局審批,否則不得稅前扣除。要區別開時間節點。 計提壞賬準備要到稅務局備案嗎?怎么備案? 一、以前的政策,資產發生損失的,應在本年12月31日前,必須出具專項報告,然后申請國稅局審批,否則不得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企業因應收、預付賬款發生的壞賬損失,須經稅務機關審批才能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扣除”。 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應收、預付賬款申請壞賬損失稅前扣除應提供下列依據: (一)法院的破產公告和破產清算的清償文件; (二)工商部門的注銷、吊銷證明; (三)政府部門有關撤銷、責令關閉等的行政決定文件; (四)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死亡、失蹤證明; (五)逾期三年以上及已無力清償債務的確鑿證明; (六)債權人債務重組協議、法院判決、國有企業債轉股批準文件; (七)與關聯方的往來賬款必須有法院判決或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證明。 二、現在的政策,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文件將資產損失資料由報送制,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不需要備案。 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文件將資產損失資料由報送制,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以前的“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已經歸結為“以表代報”方式。但是,這并不意味著資產損失沒有專項申報和清單申報之分。一是納稅人對資產損失相關資料搜集、分類、保管,應按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類別,分類處理。二是,填寫A105090明細表時,應區分清單申報及專項申報,并按對應項目填列。 另外,簡化申報辦理不是簡化資料歸集。根據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文件規定,僅僅是取消了原匯算清繳申報時需要提交損失扣除的備案事項,并沒有簡化相關資料、證據材料的歸集要求,其涉及的政策依據、損失確認、期間確認、證據歸集、會計核算等,仍然需要依據相關政策規定和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文件規定的證據規則確認。因此,企業應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在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基本前提下,按照會計核算科目歸類、匯總,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確保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防范稅收風險,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文章來源:http://www.acctperson.com/
以上是【會計家園小編整理:計提壞賬準備要到稅務局備案嗎?計提壞賬準備怎么備案?】,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新聞動態欄目>>
會計家園一站式創業服務平臺,提供全面、專業、高效的企業服務。包括:代理記賬、注冊地址出租、代辦公司注
冊、會計記賬、社保代理、會計代理、用友代理、出具審計報告、公司注銷、辦理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籌劃服務等。
咨詢“信優財會”客服,即可辦理相關業務,客服電話 13522780767(劉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