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國稅函發〔1990〕994號國家稅務局關于各種要貨單據征收印花稅問題的批復,簡稱〔1990〕994號文件,關于外貿企業在國內組織貨源開具的各種要貨單據和商業企業組織貨源開具的要貨成交單據是否應貼印花稅票的問題,經研究,批復如下。 江蘇省稅務局: 你局蘇稅三(90)25號請示收悉。關于外貿企業在國內組織貨源開具的各種要貨單據和商業企業組織貨源開具的要貨成交單據是否應貼印花稅票的問題,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外貿企業開具的各種要貨單據,是按照有關部門的供需計劃,以對外貿易合同為依據,與供貨單位訂立的購銷合約。有些要貨單據,雖然在填制和使用上,形式不夠規范,條款不夠完備,手續不夠健全,但具有合同的性質和作用。因此,外貿企業開具的各種名稱、各種形式的要貨單據,均應按規定貼花。 二、商業企業開具的要貨成交單據,是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以明確供需各方責任的常用業務憑證,屬于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貼花。
以上是【會計家園小編整理:國稅函發〔1990〕994號,國家稅務局關于各種要貨單據征收印花稅問題的批復,〔1990〕994號文件】,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政策法規欄目>>
會計家園一站式創業服務平臺,提供全面、專業、高效的企業服務。包括:代理記賬、注冊地址出租、代辦公司注
冊、會計記賬、社保代理、會計代理、用友代理、出具審計報告、公司注銷、辦理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籌劃服務等。
咨詢“會計家園”客服,即可辦理相關業務,客服電話 13522780767(劉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