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

     

    來源:會計家園   時間:2023-09-29   瀏覽量:938次


     

    摘要: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簡稱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文件,現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公告如下。

     

    現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三、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二)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三)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其他有關事項,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減免的增值稅,在本公告下發前已征收的,可抵減納稅人以后納稅期應繳納稅款或予以退還。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319

     



     

    以上是【會計家園小編整理: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文件】,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政策法規欄目>>

    會計家園一站式創業服務平臺,提供全面、專業、高效的企業服務。包括:代理記賬、注冊地址出租、代辦公司注

    冊、會計記賬、社保代理、會計代理、用友代理、出具審計報告、公司注銷、辦理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籌劃服務等。

    咨詢“會計家園”客服,即可辦理相關業務,客服電話 13522780767(劉經理)

    Responsive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