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2023年第34號關于延續實施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的公告

     

    來源:會計家園   時間:2023-09-21   瀏覽量:938次


     

    摘要: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2023年第34號關于延續實施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的公告,簡稱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2023年第34號文件,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為支持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加快發展,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將《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號)第一條中的“對自本公告印發之日起1年內在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代碼(121096109710、9810)項下申報出口,因滯銷、退貨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原狀退運進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出口時已征收的出口關稅準予退還,出口時已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參照內銷貨物發生退貨有關稅收規定執行”調整為“對2023130日至20251231日期間在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代碼(1210、9610、97109810)項下申報出口,因滯銷、退貨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原狀退運進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出口時已征收的出口關稅準予退還,出口時已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參照內銷貨物發生退貨有關稅收規定執行”。

    二、其他規定仍按照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號相關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

    2023822

     



     

    以上是【會計家園小編整理: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2023年第34號,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2023年第34號文件】,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政策法規欄目>>

    會計家園一站式創業服務平臺,提供全面、專業、高效的企業服務。包括:代理記賬、注冊地址出租、代辦公司注

    冊、會計記賬、社保代理、會計代理、用友代理、出具審計報告、公司注銷、辦理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籌劃服務等。

    咨詢“會計家園”客服,即可辦理相關業務,客服電話 13522780767(劉經理)

    Responsive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