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4號關于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

     

    來源:會計家園   時間:2021-06-18   瀏覽量:938次


     

    摘要: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4號關于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簡稱2010年第24號公告, 2010年第24號文件,為加強對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管理,現就工會經費稅前扣除憑據問題公告如下。

     

    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財政部頒布的《工會會計制度》,以及財政票據管理的有關規定,全國總工會決定從201071日起,啟用財政部統一印制并套印財政部票據監制章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同時廢止《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為加強對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管理,現就工會經費稅前扣除憑據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1071日起,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678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以上是【會計家園小編整理: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4號,2010年第24號公告, 2010年第24號文件,工會經費】,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政策法規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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