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定義、性質、意義(區別)

     

    來源:會計家園   時間:2022-08-20   瀏覽量:956次


     

    摘要: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定義是什么?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性質有什么不同?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意義有什么不同?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的定義、性質、意義(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1)同一控制:參與合并的企業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控制并非暫時性的企業合并。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可將其看做是兩個或多個參與合并企業權益的重新整合。

    2)非同一控制:參與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的交易合并,即排除判斷屬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的情況以外的其他的企業合并。

    2、性質不同

    1)同一控制: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實質上是同一集團下企業財產與資源的重新分配。

    2)非同一控制:簡單來說是指兩家毫不相干的企業之間的合并,即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的交易合并。

    3、意義不同

    1)同一控制:從最終控制方的角度來看,該類企業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會造成構成企業集團整體的經濟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終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實際控制的經濟資源并沒有發生變化。有關交易事項不能作為出售或購買來處理。

    2)非同一控制:購買方應當按照確定的企業合并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企業合并成本包括購買方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計量之和。

     

    擴展資料

    1、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在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主要涉及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資產、負債入賬價值的確定,以及合并中取得有關凈資產的入賬價值與支付的合并對價賬面價值之間差額的處理。

    1)合并中取得資產和負債入賬價值的確定

    合并方對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應當按照相關資產、負債在被合并方的原賬面價值入賬。

    合并方與被合并方在企業合并前采用的會計政策不同的,首先應基于重要性原則,統一被合并方的會計政策,即應當按照合并方的會計政策對被合并方的有關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以調整后的賬面價值確認。

    2)合并差額的處理

    合并方在確認了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資產和負債后,以發行權益性證券方式進行的該類合并所確認的凈資產入賬價值與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應計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余額不足沖減的,相應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以支付現金、非現金資產方式進行的該類合并所確認的凈資產入賬價值與支付的現金、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余額不足沖減的,應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3)合并當期期末比較報表的提供

    因被合并方在合并后失去法人資格,其所有的資產、負債均并入合并方的賬簿和報表進行核算,合并方在合并當期期末編制的是其個別財務報表。對于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在編制比較報表時,無須對以前期間已經編制的比較報表進行調整。

    2、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初始投資成本確定

    1)一次交易

    購買方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之和。

    2)多次交換交易

    購買日合并成本=購買日之前所持被購買方的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購買日新增投資成本



     

    以上是【會計家園小編整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怎么區別?】,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公司注冊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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