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項附加扣除的一個納稅年度內可以改成“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扣除嗎?

     

    來源:會計家園   時間:2019-12-26   瀏覽量:956次


     

    摘要:在專項附加扣除的一個納稅年度內,我已經選擇了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年度中間還可以改成“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扣除嗎?在專項附加扣除的一個納稅年度內可以改成“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扣除嗎?

     

    在專項附加扣除的一個納稅年度內,我已經選擇了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年度中間還可以改成“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扣除嗎?

     

    答:根據《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第四條規定,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自符合條件開始,可以向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提供上述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稅款時,按其在本單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計扣除額辦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1日至6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扣除。

     


     

    以上是【會計家園小編整理:在專項附加扣除的一個納稅年度可以改成“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扣除嗎?】,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公司注冊欄目>>

    會計家園一站式創業服務平臺,提供全面、專業、高效的企業服務。包括:代理記賬、注冊地址出租、代辦公司注

    冊、會計記賬、社保代理、會計代理、用友代理、出具審計報告、公司注銷、辦理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籌劃服務等。

    咨詢“會計家園”客服,即可辦理相關業務,客服電話 13522780767(劉經理)

    Responsive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