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購買了一批口罩、防護服等醫用物資,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通過紅十字會無償捐贈,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嗎?

     

    來源:會計家園   時間:2020-02-23   瀏覽量:826次


     

           問: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我公司購買了一批口罩、防護服等醫用物資,通過紅十字會無償捐贈,請問該業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嗎?

     

    答:可以享受。《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第三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紅十字會屬于“公益性社會組織”,你公司通過紅十字會等公益性社會組織無償捐贈醫用物資,用于新冠肺炎防治的,可以按規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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