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跨地區經營增值稅預繳流程、政策、計算方法、會計分錄

     

    來源:會計家園   時間:2021-12-25   瀏覽量:826次


     

    摘要:建筑服務企業跨地區經營增值稅預繳怎么繳納?建筑服務企業跨地區經營增值稅預繳的計算方法是什么?預繳增值稅步驟及所需資料有哪些?建筑企業跨地區經營增值稅預繳流程、政策、計算方法、會計分錄如下。


    建筑服務企業跨地區經營增值稅預繳

    現在以航天科工集團在廣州的子公司(文下以A公司代替),主營業務是建筑服務,建筑一級資質為例。寫文章主要目的是為大多數的財務工作人員解決實務上的困難。這次我直接談談異地建筑企業增值稅預繳。

    一、建筑服務企業增值稅預繳的情形

    A公司在全國各地都有業務,因此需要異地預繳的情形特別多,而且新老項目都很多,簡易計稅、一般納稅都有。那么增值稅預繳稅款的情形有兩種,第一種是跨地級行政區域提供建筑服務的,項目部需要在工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第二種是建筑服務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的時候,以取得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預繳增值稅。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年第17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應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計稅方法,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自應收預繳之月起6個月沒有預繳稅款的,由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增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條文看起來有點生硬舉例說我所在的A公司在廣州,工程項目是在青海省西寧市,我們收到青海西寧項目的業主方支付的工程款,那么就需要在青海西寧的稅務局預繳稅款,次月在公司所在的廣州納稅申報的時候再進行申報。那么如果A公司沒有預繳稅款,會怎么樣呢?A納稅申報繳稅的時候填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就是0,申報繳稅就是全額繳稅,另外項目所在地青海西寧稅務局會要求A公司補繳應預繳的稅金并且繳納滯納金,這樣就重復繳稅了,該預交的時候財務人員還是得按規定去預繳。

    注意了71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財稅【2017】58號文,其中,對建筑業預收款的增值稅問題,打了一個補丁: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務,預收款時不再產生納稅義務,但是要預征。收到預收款不需要開具發票,但是如果開票了那就要正常納稅了。

    二、預繳稅款的計算

    既然要預繳稅款,繳納稅款怎么計算呢。根據36號文第四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第五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

    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第六條規定,納稅人按照上述規定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上述憑證是指:(一)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430日前開具的建筑業營業稅發票。上述建筑業營業稅發票在2016630日前可作為預繳稅款的扣除憑證。(二)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51日后開具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所在縣(市、區)、項目名稱的增值稅發票。(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憑證。

    例題1A公司在青海西寧是2015年開始施工的,屬于老項目選用簡易計稅,在2017510日收到業主方給的進度款10000萬,取得可抵扣分包的憑證是2000萬,那么預繳增值稅=(10000-2000) ÷(1+3%)×3%=233.01萬元,同時繳納城建稅、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計=233.01×(7%+3%+2%)=27.96萬元。另外大家現場繳稅的時候是不是發現還按0.2%預征了企業所得稅國稅函[2010]15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并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除此之外各地區可能還會同時預征印花稅、防洪費、個人所得稅等稅費

    例題2:一般納稅怎么計算呢,假設青海西寧項目是2020年開工的屬于新項目,20209月收到項目進度款10000萬,取得可抵扣分包憑證2000萬,那么就適用一般計算,預繳的增值稅=(10000-2000) ÷(1+9%)×2%=146.79萬,城建稅、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稅=146.79×(7%+3%+2%)=17.61萬元

    三、預繳增值稅步驟及所需資料

     

    預繳稅款的步驟:

    (一)《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填報

    預繳稅款前需要在機構所在地稅務機構進行《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附件1)填報。具備網上辦稅條件的,納稅人可通過網上辦稅系統,自主填報《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不具備網上辦稅條件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填報《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并出示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副本(未換照的出示稅務登記證副本),或加蓋納稅人公章的副本復印件(以下統稱“稅務登記證件”);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只需填報《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無論是現場辦理還是電子稅務局辦理填報完成后,立馬就可以取得,這個報告表就是當年的外管證。同時得注意報告表上的有效期限,如果下次再去預繳的時候還在期限內就可以直接預繳稅款,要是過期了就得續期。

    (二)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

    跨區域涉稅事項由納稅人首次在經營地辦理涉稅事宜時,向經營地的稅務機關報驗。納稅人報驗跨區域涉稅事項時,應當出示稅務登記證件。當然我們沒有必要專門去跑一趟項目所在的稅務局專門做報驗,可以在去預繳稅款的時候先直接報驗再預繳稅款。

    (三)跨區域建筑服務預繳稅款

    國稅總局2016第17號公告第七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在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增值稅預繳稅款表》(附件2;

    2、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預繳稅款表和以上的復印件都全部要蓋公司公章,一般情況下與客戶和分包商簽訂的合同原件和復印件都可以帶去稅務機關,分包發票原件可是有點難,因為都裝憑證了,如果憑證裝訂不是按項目裝的是整個公司裝訂一起,可能要帶好幾箱記賬憑證過去。一般情況下事先和稅務局溝通,分包發票可以不用帶原件。目前碰到的就是湖北某地稅務局要我帶上所有的原件,寫說明、寫保證、拍視頻、只帶抵扣聯等等方法都不行,只好拖了幾箱憑證一起去預繳稅款。

    繳納稅款的時候可以用公司的賬戶把稅款支付至營業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指定的納稅賬戶,這樣需提前做好付款支付,而且納稅金額必須是準確的,否則稅務機關會退回錯誤的金額,需要企業重新支付稅款。如果金額不多的話辦稅人員可以直接現場刷銀行卡,拿到完稅憑證之后再回公司報銷。

    (四)跨區域涉稅事項信息反饋

    納稅人跨區域經營活動結束后,應當結清經營地的稅務機關的應納稅款以及其他涉稅事項,向經營地的稅務機關填報《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附件2)。

      經營地的稅務機關核對《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后辦結的,經營地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給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人不需要另行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反饋。

    四、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預繳稅款會計核算

    例題1簡易計稅會計分錄如下(為了計算簡便保留至萬位):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233.01萬元【(10000-2000)/(1+3%)*3%

    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費 16.31萬元【233.01*7%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6.99萬元【233.01*3%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4.66萬元【233.01*2%

    貸:銀行存款 260.97萬元

    借:稅金及附加 27.96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費 16.31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6.99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4.66萬元

    月末時: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233.01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233.01

    例題2一般計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146.79萬元【(10000-2000)/(1+9%)*2%

    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費 10.28萬元【146.79*7%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4.4萬元【146.79*3%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2.93萬元【146.79*2%

    貸:銀行存款 164.4萬元

    借:稅金及附加 17.61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費 10.28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4.4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2.93萬元

    月末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46.79萬元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146.79

     



     

    以上是【會計家園小編整理:建筑企業跨地區經營增值稅預繳流程、建筑企業跨區預交政策、建筑企業跨區預交計算方法、建筑企業跨區預交會計分錄】,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代理記賬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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