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投資入股,投資方應繳納哪些稅?

     

    來源:會計家園   時間:2021-12-06   瀏覽量:826次


     

    以固定資產投資入股,投資方應繳納哪些稅? A公司已一批機械設備入股B公司,這批設備未估價,現已凈值金額估價入股。請問A公司需要繳納哪些稅?

     

    供您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業務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規定,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轉作固定資產或用于捐贈、贊助、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行為,應視同銷售,于開發產品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或于實際取得利益權利時確認收入(或利潤)的實現。因此,貴公司將自行開發的房產轉作固定資產應視同銷售繳納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第一條規定:“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048號)第一條規定:“對于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的一方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地產轉讓到所投資,聯營的企業中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規定:對于以土地(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的,凡所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和聯營的,均不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048)第一條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根據以上規定,企業以房產投資不繳納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但涉及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第三條明確規定,企業以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依據該規定,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      固定資產對外投資做賬及交稅如下:

    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應通過固定資產清理核算

    借: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折舊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相關的附加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金)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投資時及產生差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或 借:營業外支出)

      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投出方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時,以雙方協議價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賬戶,以已提累計折舊額借記“累計折舊”賬戶。以其賬面原值貸記“固定資產”賬戶。以雙方協議凈價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營業外收入” 或者 “營業外支出”賬戶。

     

    二、固定資產清理的會計分錄:

    一、將要處置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二、發生清理費用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應繳稅費等

    三、處置的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四、清理凈損益

    1、如果是凈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2、如果是凈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以上是【會計家園小編整理:固定資產投資入股,應繳納哪些稅?】,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訪代理記賬欄目>>

    會計家園一站式創業服務平臺,提供全面、專業、高效的企業服務。包括:代理記賬、注冊地址出租、代辦公司注

    冊、會計記賬、社保代理、會計代理、用友代理、出具審計報告、公司注銷、辦理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籌劃服務等。

    咨詢“會計家園”客服,即可辦理相關業務,客服電話 13522780767(劉經理)

    Responsive image